浙江宁海县发布关于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5-11 17:30来源:徐霞客开游节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宁海县西门城楼及徐霞客大道区域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我县5月19日上午在西门城楼及徐霞客大道举行的第二十一届徐霞客开游节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5月19日7时0分至12时0分,以西门城楼及徐霞客大道游行路线为中心100米区域内。 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徐霞客开游节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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